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没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特别是调剂生,本人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报考专业门类的国家A类线(包括各单科与总分)。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调剂到我校的学术型专业。
如本人不符合该条要求,不必前来参加复试。不符合要求而参加复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二、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必带材料:
(1)考生资格审查表(附件1)
(2)盖章的《思想政治素质考核表》(附件2)。
(3)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提供
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 )。
(4)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
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 )。
(5)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
(6)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以上有关材料除1、2必须是原件外,其他材料除检查原件外都需要提交复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印,并上交。
2、选带材料(仅在专业面试时交专业组参考,不必上交):
(7)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8)有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原件、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9)各学院(专业)要求携带的特殊工具或材料(请咨询各相应学院)。 如:复试风景园林学及城乡规划学的考生请自备1号图纸、丁字尺、曲线板、彩色笔等工具。
3、特别材料:
(一)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我校联系说明(未提前联系的少数民族考生,视为不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并提供:
(10)所在省民政厅提供的少数民族身份证明。
(11)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的协议书。
(二)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我校联系说明(未提前联系视为不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有相关人员名单之中,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的证明材料。
(13)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此类考生应同时提交服义务兵役的证明材料。
三、关于同等学力考生的说明:
1、同等学力是指只有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且在2010年9月1日前颁发的),截止2012年9月1日已经工作2年或2年以上的具有相当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水平的考生;含成教、自考、夜大、网络教育等形式的专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
3、凡在2011年11月14日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包括成教、自考、夜大、网络教育等形式的本科毕业生)都不是同等学力,属于往届本科毕业生,不需加试。
4、专升本应届生请持省教育厅文件(即专升本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档案章或单位章)及学校教务部门发放的学生证参加资格审查,按普通高校应届生同等对待,不需加试。
5、是同等学力考生而在报名时未报同等学力,进入复试者我们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如同意其复试,则须在资格审查时向资格审查老师主动说明,并参加两门科目加试。
四、关于自考生的说明:
1、凡是在2011年11月14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都按往届本科毕业生对待,不需加试;
2、在2011年11月14日以后至复试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但有专科毕业证书(颁发日期应在2010年9月1日前)的,按同等学力对待,需要加试,并不能跨专业报考;
3、在2011年11月14日以后至复试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如没有专科毕业证书或专科毕业证书是在2010年9月1日后获得的,不能报考研究生,属于报考资格不符合。
浙江农林大学研招办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日